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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本科生的招生

1. 录取
  七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在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到有关学校读预科或进行高考补习。被录取就读预科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可进入高等学校进行本科学习。

2. 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并可免修政治理论课和军训课。

3. 其他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港澳台学生收取学费及住宿、教材等费用。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4. 联系方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
  邮编: 430073
  联系人: 方磊
  联系电话: 0086 27 88386557
  传真: 0086 27 88386557
  邮箱: ies@z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