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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助优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出国参加国际科技会议是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人才战略的实施,支持我省中青年科技工作者走向,国际科技舞台,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第二条 为了加强对资助优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出国参加国际科技会议的管理,促进其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助范围及重点
第三条 申请参加的国际科技会议系在国际上具有权威性、并且与申请者从事的科研领域相关的系列大会或重要的国际学术会议。一般性的研讨会、学习班以及有关机构之间的双边会议不在此列。
第四条 申请资助的优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外语交际能力。
第五条 申请资助者在申请资助时已向有关国际会议组织者提交了论文并被大会录用,且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出国,但出国经费确有一定困难,可提出资助申请。
第六条 申请资助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获得资助:
一、承担或执行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曾获国家级或部省级科技奖励。
三、已在有关国际科技组织任职,或在重要国际科技会议上、国内外权威科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第三章 申请资助程序
第七条 申请资助者须按要求填写《湖北省科学技术厅资助优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出国参加国际科技会议申请书》。
第八条 每项申请需经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资助者所在单位同意,并经其主管部
门或所在市州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科技厅。
第九条 申请书必须附有拟参加的国际会议背景资料、徵集论文、参加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组织
者有关录用论文的通知、论文全文和安排在会议上作报告(至少在分会场上发言)的邀请信。
第四章 立项及审批
第十条 每年度四月、十一月两次集中受理项目申请。
第十一条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组织评议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报有关单位。
第十二条 对被批准的项目,纳入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下达。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批准后,申请资助者通过单位办理有关出国手续,包括办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外事纪律教育、保密教育和论文保密审查、健康检查,以及办理护照签证等。
第十四条 申请资助者在出国参加国际科技会议回国后,向省科技厅报送参加国际科技会议的总结报告。
第六章 经费资助
第十五条 省科技厅实施事后非全额资助方式,一般只资助出国参会者的往返国际机票及会议注册费。
第十六条 申请资助者在项目执行完毕后两周内,携出国参会总结报告、国际机票、会议注册费等单据及资助经费拨款表,到省科技厅办理经费拨款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0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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